助企纾困,人社部门有真招实招
( 一)社会保险有哪些纾困减压政策
1.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甘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 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54号)
主要内容: 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全省城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适用条件:兰州市范围内所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办理程序:社保系统自行核定,企业不来即享。
市级咨询电话:8487951
城关区咨询电话:8181089
2.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 发〔2023〕19 号);《兰州市人社局 兰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关于层转<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兰州人社发〔2023〕105 号))
主要内容: 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兰州市工 伤保险费率下调 50%进行核定(不含一类行业单位), 实施期限至 2024 年底,此期间,如工伤保险基金 结余情况发生变化,将由兰州市社保中心对工伤保
险费率进行调整。
适用条件:兰州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不含一类行业单位)。
办理程序:社保系统自行核定,企业不来即享。
市级咨询电话:8487951
城关区咨询电话:8181089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 号))
主要内容: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60%返还,大型企业 按不超过 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 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 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适用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 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 人 (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办理程序: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利用 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通过信 息系统、短信、书面等多种方式推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咨询电话:8270651
(二)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有何减负政策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住建厅 甘肃省交通厅 甘肃省水利厅等 7 部 门《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2〕6 号))
主要内容:1.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 金管理地区有 2 个(含) 以上在建工程,每增加 1 个工程,新增加工程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在原存储 比例基础上下浮 25%,但存储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合 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 0.5%。2.施工总承包单位 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保函后,承建工程连续 2 年 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制度且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 存储比例,降幅为 50%;连续 3 年在工资保证金管 理地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且未发 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3.施工合同额低于 300 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适用条件: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
办理程序:符合减免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 单位,应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人社局应根 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拖欠农民工 工资案件处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等情况,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咨询电话:8488865
(三)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有何奖补政策
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一次性 奖补(《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 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 于做好 2023 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
人社通〔2023〕91 号)
主要内容: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 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 2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适用条件: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向脱贫劳动力户籍所在县区人社 部门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发放 6 个月以上工 资发放表等。经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审 核后,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劳务中介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市级咨询电话:8863918